入驻中节能(三明)环保产业园的企业将享受多项优惠措施:
①税收三免二减半:企业入园前三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额财政返还;第四、五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财政返还。
②财政贡献奖励:入园企业对政府贡献比上年(最高年份)增量部分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从第六年开始,按入园企业(以入驻年份开始计算)对政府财政净贡献比上年(最高年份)增量部分3%给予奖励,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③招商奖励:对引进新项目成功落户的,投产后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税性强度、带动辐射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估后,予以5-5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
④财政贴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实际验资结果、形象进度为准)的节能环保生产性企业,由县财政给予银行贷款利息30%的补助,补助年限为2年,累计利息补助不超过50万元。
⑤高新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如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对新设立的省级以上研究院、孵化器、研发基地的设备投入等方面予以补助,最高限额可达2000万元。
⑥优先享受地方有关科技创新及促进服务发展优惠政策。
⑦优先享受地方有关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试点区域优惠政策。